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
清明”活动的通知
各镇(区)党(工)委,市民政局、教育局、团市委、关工委:
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有利契机。根据中央、省、镇江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充分挖掘清明节这一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文化内涵,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祭拜革命先烈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成长成材。同时,大力宣传生态殡葬、绿色殡葬理念,倡导文明祭扫新风。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至4月15日。
三、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特别是团员青年和在校学生。
四、主要内容
1、祭扫活动:清明节期间,各有关单位按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前往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先烈故居,开展形式多样的祭扫活动。
2、网上祭语: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教室、公共网络服务场所、社区绿色上网中心等资源,发动并组织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江苏文明网(http://wm.jschina.com.cn)、镇江文明网(http://jszj.wenming.cn)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专栏进行缅怀纪念活动,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鲜花、参与网上签名寄语,并撰写感言体会。
3、放飞“中国梦”: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结合清明节传统节日内涵,制作“清明”节日小报,扩大网上活动效果。
4、志愿服务行:清明节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发动志愿者到革命烈士陵园、革命英雄纪念碑(馆)、先烈故居等地,广泛开展讲解、导游、保洁、保安以及文明祭扫劝导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要充分利用清明节这一革命传统教育节日,发动志愿者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红色志愿”活动,以慰问老红军、烈士后人,组织革命英雄事迹小宣讲团、栽花植树等为内容,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特别是小引导员、小讲解员、小宣传员、小安全员、小保洁员等“五小”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缅怀和哀思。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网上祭英烈”活动作为“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重点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中国梦”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发动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各镇(区)党(工)委要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依托“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联系点、乡村少年宫和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局、团市委、关工委等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2、精心策划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资源,精心设计形式多样、青少年乐于接受的教育活动,吸引广大青少年自觉参与、乐于参与,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祭奠活动文明高尚、安全顺利展开。
3、营造浓厚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专题专栏、专门网页、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访谈、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活动结束后,各镇(区)党(工)委,市民政局、教育局、团市委、关工委将各项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是“网上祭英烈活动”及节日小报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文字报道和图片于4月17日前报市文明办。联系人:蒋洪坤,联系电话:86500415,邮箱:dywmb@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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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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