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建国
我市现有持证残疾人18127人,符合护理补贴补助条件的有5000余人。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主要指一级肢体、一级精神、一级智力以及部分一级视力、二级精神、二级智力)5000余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主要指其他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13127余人。符合生活补贴补助条件的有7805余人。其中低保家庭内重度残疾人96人,低保家庭内非重度残疾人613人。
一、两项补贴实施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15号)、《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民福〔2016〕13号)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话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187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指导方案》(镇民福〔2017〕2号、镇财社〔2017〕16号、镇残联〔2017〕7号)文件精神,2017年2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发〔2017〕18号)文件,截止2017年底,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8044人,其中无固定收入的困难残疾人6698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对象457人,低保家庭内重度残疾人115人,低保家庭内非重度残疾人774人,共计发放困难残疾残疾人生活补贴5548.6万元。全市护理补贴对象4448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493.3万元。截止2018年10月有,我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7805人,护理补贴对象预计突破5000人大关。综上所述,我市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数基本已经做到应补尽补。两项补贴的实施有力保障了我区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解决了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负担,推进了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以一位低保内的重度残疾人为例,2018年他每月所能补助的项目金额为:低保金71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8.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0元,合计1078.5元。他的基本生活完全得到了保障,且有效减轻了照护负担。
二、两项补贴主要做法
1、部署培训到位:根据两项补贴实施办法,我市残联、民政联合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部署培训会,对实施两项补贴的注意点及各个时间节点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镇街道也组织村和社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2、政策宣传到位:根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我们编制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流程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指南,对两项补贴政策享受对象、补贴标准、申报程序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说明。各镇街道还组织村社区进行了政策宣传,并把符合基本条件的残疾人名单分发到村社区,通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上门告知残疾人相关政策,使两项补贴政策做到了家喻户晓。
3、审核把关到位:镇(街道)民政办收到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实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名单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民政办将审核合格的资料报送市残联,市残联收到初审意见后,对残疾人的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市民政部门进行审定。市民政部门审定合格后下发指标至各镇,并在民政网上进行公示。
4、资金保障到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季由市民政局审定合格后下发指标至各镇,由镇民政办填报支出证明单报领导签字后交财政所安排专项资金,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及时发放到残疾人银行卡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年发放,每年年底之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的申请资料由残疾交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由市残疾将护理补贴对象的申请资料和评估报告报市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审定合格后上报预算至市财政,由市财政下拨资金至各镇财政所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及时发放到残疾人银行卡上。
三、存在问题
1、虽然我市的两项补贴基本做到了应补尽补,但仍有一部分残疾人家庭不符合两项补贴政策规定,即既不是重度残疾人,又因有子女等原因未能享受低保,但现状确实又比较贫困的,没能得到保障。
2、残疾人综合素质低,抗风险能力弱,收入不稳定,返贫率高。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投入,实施扶贫攻坚战略,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和干部职工“挂、包、帮”,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存状况,提高了生活水平,有的退出了贫困行列。但由于残疾人身体、心理等各方面的因素导致其劳动技能低下,抗风险能力弱,部分已脱贫的残疾人返贫的可能性较大。
3、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虽然得到了保障,但只要残疾人生病住院,医药费绝大部分由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给予报销,但护理费用、生活费用,不仅把几年的积蓄花光,还耽误了生产,使收入减少,返贫现象突出。
四、对策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市人民政府要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政、残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残联部门组织残疾人状况和需求调查,及时掌握残疾人动态情况,负责审核符合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民政部门负责审定符合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对象及专项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推进“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审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的审计。
2、加强动态管理。民政、残联部门要建立完善残疾人实名制“两项补贴”工作信息平台。加强基本信息的实名制监测、对比、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两项补贴”绩效评估工作。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调整,实事求是的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畴,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宣传国家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精神和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残疾人及其亲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内容,了解申领程序和要求,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4、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民福〔2016〕13号)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民政、财政、残联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推进政策落实,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政实施以来的资金发放实行应退尽退,应补尽补,确保两项补贴足额发放到位,使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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