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总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使总公司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习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更加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深入推进“三争一创”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扎实推进商贸系统稳定和谐发展提供思想引领和理论保证。
二、组成人员
1、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全体党委委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参加。
2、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夏荣堂任学习中心组组长,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金江静任副组长,宣传委员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内容
二、组成人员
1、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全体党委委员组成,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参加。
2、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夏荣堂任学习中心组组长,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金江静任副组长,宣传委员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理论、汉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以及中央领导的重要文献、讲话精神,还可以根据需要学习市场经济、对外开放、法律法规、历史等方面的知识。
四、学习时间和学习方法
1、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学习不得少于12次。
1、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学习不得少于12次。
2、学习可采取自学和集中辅导、交流相结合的办法,重在平时自学,要建立个人学习笔记本,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每次集中学习交流要明确主题,提前通知,让中心组成员事先了解交流时间、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带好有关的书籍、资料等。
3、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辅导和研讨交流。为提高学习质量,可适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领导和理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辅导。
五、考勤考核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
3、中心组学习列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