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校校务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党委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部属和规划,统筹安排党校的培训任务、制度、实施教学计划、聘任、管理和培训党校教员、指导备课;研究、总结办学情况;处理党校建设和其它问题。
三、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由党校校长、常务副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四、党校校务委员会根据成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五、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情况下,一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四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校务会议。
六、校务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七、年度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工作目标、规章制度的制定,聘请教员、组织重大活动、资金投入、实施奖惩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八、例会前需充分准备,由专职副校长将例会内容和议题通知各校务委员,各校务委员与会前应做好相应准备。
九、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议而有决、决而有行,并及时向镇党委作出汇报。
十、例会需作好会议记录,并归档备查。
上一篇:司徒镇党校校务委员会
下一篇:2017年党校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