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建档
对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及“身边好人”荣誉称号的,进行登记建档,及时了解其详细情况及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帮扶制度
(一)帮扶对象:凡获得县级以上道德模范、提名奖及“身边好人”荣誉称号的,并存在以下家庭情况的,均为本帮扶制度扶持对象: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本人或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3、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支出巨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4、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5、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
(二)帮扶原则:自愿申请;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
(三)帮扶内容:1、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资助,用于解决其本人和家庭生活困难。2、凡纳入低保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本人保障标准按低保最高标准执行。3、提供就业机会或享受创业优惠扶持政策。4、给予卫生医疗方面的帮扶。5、对在校学习需要帮扶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资助其学费和一定生活补贴。6、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其他方式,帮助其解决困难。
(四)帮扶程序:1、相关部门每年了解一次本地本部门推荐的有关人员的生活状况,根据需要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帮扶建议。2、核实情况后,研究审核拟帮扶的人员名单和帮扶方式,并报县文明办审批。3、将拟帮扶的人员名单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刊登,进行公示。4、进行相关帮扶程序。
在以上帮扶内容的基础上,县委办将发动各方力量,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帮扶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氛围和格局。
一是志愿服务帮扶。对生活困难、有实际需要的道德模范,发动各类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或通过社会征集的方式招募志愿者,以结对帮扶的方式对其进行志愿服务。
二是社会各界帮扶。以政府号召、组织参与、群众自愿、影响他人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进行帮扶与关爱。
三是开展慰问活动。以重大节日、传统节日为契机,开展帮扶、慰问、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活动。
四是营造舆论氛围。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合作,大力营造关爱、帮扶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舆论氛围。
三、礼遇制度
(一)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列为节庆日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领导同志登门看望;
(二)对于去世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由县委办领导或委派人员参加悼念活动;
(三)举办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庆典等活动,邀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代表出席;
(四)聘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担任道德建设监督员、道德风尚评论员;
(五)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基层巡讲”活动,制作宣传专题和先进事迹材料,运用宣传栏、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崇尚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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