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粮食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粮食收购资格“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成54项行政权力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编制工作,开通相关粮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办,落实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二是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开展2017年度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季度地方储备粮检查、夏粮收购检查、全市政策性粮油“大快严”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通过各项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保障粮食流通领域平稳有序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物价、财政等部门开展夏粮、秋粮收购联合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上级部门开展各项联合执法检查,和常州市开展区域联合执法,维护收购市场秩序。加大粮油食品抽检力度,保障居民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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