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10月1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本地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粳稻最低收购价为国标三等标准品每市斤1.55元。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稻谷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以2016 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标准品粳稻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谷外糙米2%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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