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认真研究梳理农委系统各项职能的基础上,市编办对市农委执法机构进行调整,撤销市渔政监督大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将其职能划入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同时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从而实现农林行政执法大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另外,市编办与市农委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并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将市渔政监督大队、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人员划入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同时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与市农林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统筹使用。
(彭亮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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