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教〔2017〕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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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进一步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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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局属学校,正则小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党政联席会议精神以及7月7日市教育局文明城市创建督查反馈情况,为了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落实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就暑期创建工作作以下要求。
一、认真履行请假、值班制度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检查组来临之前,校长尽量不要外出,如需外出,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学校行政领导外出,需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保证创建工作检查过程中随叫随到。各校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值班表必须备份一份在门卫室,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不能离岗,保证联系畅通。
二、认真履行门卫制度
暑期门卫工作是学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保障,各校要加强暑期门卫值班工作。
(1)各校门卫要保证24小时值班,不脱岗。门卫要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
(2)门卫上岗必须着装规范,不穿短裤、拖鞋等。
(3)门卫室内卫生保洁到位,不得在门卫室吸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三、保持校园内环境整洁
暑期虽然师生不到校,但各校仍需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校园环境的保洁工作。
(1)校园内必须保证每天有人定时做好校园内的环境保洁。
(2)校园内不得有烟蒂。
(3)校园内有基建工程,需按相关要求规范操作,做好环境、安全等工作。
四、相关场所要求
暑期中,对于学校食堂、教室、乡村少年宫、心理咨询室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必查的场所要保持卫生整洁、桌凳整齐、资料齐全。
五、其他
(1)保安以及值班行政和暑期在校师生必须熟知核心价值观、八礼四仪和文明校园“六个好”等应知应会的内容。
(2)学校应有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台账资料,以备检查。
(3)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创建工作的宣传氛围。
nba 极速体育_nba直播吧极速体育_低调看直播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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