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先进事迹
吴良才作为企业的领头人,具有强烈的诚信道德意识,平时致力钻研业务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有关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政策法规,勤于思考和提升,善于储备和积累,为提高管理企业的能力和依法治企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一、诚信经营铸就优秀企业
面对食品安全发展的新常态,公司面临着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发展形势的认识和适应,怎么看和怎么做同样重要,思想不统一,认识不到位,习惯用惯性思维肯定被淘汰。因此,吴良才同志多次召开屠宰场负责人会议,带领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苏农牧【2015】5号)、《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5】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消除认识误区。同时,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职工和个体经营户正确、理性、客观看待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改革,确保全市上下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于是我们在2016年4月30号关闭乡镇所有屠宰点,乡镇屠宰点的关闭也给我们带来了挑战,有的员工思想上存在偏差,吴良才同志就带头对原本乡镇的员工在思想上进行开导,这也就为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乡镇屠宰点的关闭之后,吴良才同志敦促我们要坚持不懈加大对各屠宰场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对现存的屠宰场点,严格对照《条例》,确保生猪进场检疫、宰前静养、按规定屠宰流程加工、宰后品质检验、台账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实现肉品质量可追溯制,真正做到以制度保质量、以质量促发展。在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中,我们和农委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完善审批手续,建立健全视频台帐资料,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在关闭不合格小型屠宰场点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加强舆论宣传,一方面做好个体经营户的接纳工作和关闭场点的交接工作,确保协同推进,顺利接轨。
二、开拓创新、开展自营业务
2016年吴良才同志带领我们去各地进行调研、考察,经过考察,吴良才同志决定利用自身优势,实施自营业务。本着“质量就是生命”的经营理念,从源头抓起,与安徽、山东、苏北等产地农户签订了散养精品猪供货合同,在确保猪源质量的前提下,我们狠抓屠宰和冷链运输环节的卫生,同时,积极与地方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二十余家集伙单位洽谈合作,签订了长期供货合同。与客户的合作中,公司始终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以诚实守信的经营风范,赢得了客户的信赖,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企业品牌。在产品赢得口碑的同时,我们也收获了市场。在完善供应链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市场反馈,及时申报创立了自己的品牌—“丹食”,并在闹市区开设了第一家直销店—丹食肉庄,通过一系列的经营运作,品牌效应有效推广,诚信经营赢得人心,企业效益和形象得到极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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