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镇11个行政村产生的垃圾以及区域特点,分成片区实行农村垃圾承包清运。具体方案如下:
一、 承包人的条件:
承包人自备运输车辆和所有的生产资料(含所有劳动工具和拖拉机用油),证照齐全、保险有效。
二、承包的划分:
全镇11个行政村分成七个片区进行垃圾承包清运。由七个人和吕城镇环卫所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每个承包人按环卫所的要求负责一个片区的垃圾清运。
三、承包报酬:
每个承包人每月基础工资1800元(其中驾驶员1200元/月,装车工600元/月)。外加本月的每车补贴款,每车补贴根据路途的长短和柴油价格的变动而定。现暂定为三个标准:26元/车、30元/车、34元/车。
四、报酬的发放:
承包人每月的基础工资,加每月的车次补贴,按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五、管理考核制度和劳务承包合同(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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