珥陵镇关于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新农镇建设二十字方针要求,加强农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农镇社会风气的转变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农镇的稳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人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引深全镇群众性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全方位推动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通过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全面提升镇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为推动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氛围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要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先进性要求和普遍性要求相统一,坚持加强管理和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相结合。
(一)爱国守法星。爱党爱国,关心集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镇规民约,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原则,见义勇为,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勤劳致富星。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思想,辛勤劳动,增加收入;家庭消费统筹规划,量入为出,不挥霍浪费,不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人均住房条件及收入达到全镇中等以上水平。
(三)计划生育星。晚婚晚育,计划生育。认真贯彻国家婚姻法、计生法,不近亲结婚,不包办、买卖婚姻,不转亲换亲或干涉他人婚姻。不计划外孕育和超生,不非法领养。积极落实节育措施。
(四)文化知识星。重视智力投入,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无失学、辍学情况,青壮年无文盲,鼓励支持青壮年自学成才;积极参与农镇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镇各项文体活动。
(五)科技兴农星。积极参加科普培训,认真学习和掌握农业科技;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规范化管理并取得实效。
(六)诚信互助星。诚信经营,信守合同,积极参加拥军、助学、济困、救灾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发扬风格,助人为乐,结队帮扶,积极向贫困户传授致富经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七)尊老爱幼星。关心和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家中老人和睦相处;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培养良好家风,教育子女讲文明、懂礼貌,德智体全面发展。
(八)团结和睦星。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家庭和睦,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婆媳、兄弟姊妹、妯娌等友好相处;正确处理个人、家庭、邻里之间的关系,邻里团结,互谅互让,守望相助,和谐共处。
(九)移风易俗星。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头崇尚科学文明,破除陈规陋习,继承良好习俗,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科学。
(十)环境卫生星。室内外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发展庭院经济;树立环保意识,畜禽圈养,改水改厕,节约水、电等能源;院内外无乱写、乱画、乱建、乱占、乱停、乱放、乱泼、乱倒现象。
三、创建评比和考核办法
l、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召开两委会、镇小组干部会、镇民代表大会,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评选办法。其次,印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和倡议书,除镇组张贴外,要每户一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利用广播、专栏、标语口号、墙报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
2、做好评比的各项工作。一是向每个农户(公安户)发放“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申请表”,要求每户按照表格要求和十星级标准逐项填写,填好后由户主签名,以镇民小组为单位回收。二是以镇民小组为单位的初评小组进行初评,然后将评议结果汇总后上报两委会。三是镇复评,镇两委组织镇民代表会进行复评后,一式两份填好“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登记表”(附后),将总评结果登记造册,一份存入镇档案,一份报镇党委总评。四是镇创建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进行总评,建档立制。要将镇最后评定反馈的各户获星情况张榜公布,并为“十星级文明户”举行授牌仪式,挂"星"至农户大门头。
四、奖励与处罚措施
(一)奖励
l、每年一月要对上年评选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奖励。对获得“九或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对其子女在就业、入伍、入团、入党、提干、宅基地等各个方面予以优先安排,优先提供致富信息,优先进行技术培训,优先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2、对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镇两委干部,可以结合干部考核,给予一定方式的奖励,同样,发展党员、选拔镇组干部,也将在九星户、十星户中优先选拔。
(二)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相应的“星”称号:
1、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案件的;
2、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为的;
4、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
5、违犯土地法规定的;
6、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绿化美化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
凡被撤销荣誉称号的农户,经过整改,达到标准,可以重新参加评选。
五、几点要求
l、建立创建组织 。珥陵镇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
2、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不搞终身制,时间大致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或一月。
3、评选要严格按程序进行,严禁包办代替,严禁走过场,要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评选结果要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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