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去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理,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
6、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
7、开展困难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困难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8、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和帮助残疾人组织起来或个体就业,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残疾人福利企业,开展残疾人的技能培训,负责残疾人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坚定、职称评定及证书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和其它方式从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协同做好大专院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同形式就业工作。
9、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实施精神病人家庭康复和监护。
10、开展社会残疾人工作。
11、倡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成员兴办为残疾人开展多项服务的公益或低偿服务事业,实行行业指导和管理。
12、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3、承担市残联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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