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陵口镇党委
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是整个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管理在整个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的精神,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管理体系。
一、深刻认识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 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是新的时代条件下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是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指导思想,也是我们在新的时代条件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行动指南。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实质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来衡量、来检验、来指导我们的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凡是在工作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要毫不迟疑地加以改正;凡是在工作中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要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把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过程变为用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社会管理的过程。
2、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整个“十二五”时期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保持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抉择。没有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调整产业结构就没有了意义;没有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失去了根基;没有农业科技的进步,科技进步的现实意义就会大大减消;没有农民劳动素质的提高,提高劳动者素质就会成为空话;没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就会难达目的。无论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还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无论是发展农业科技还是提高农民素质,还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村社会都离不开农村社会管理的加强和创新。
3、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是应对现阶段农村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客观要求 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农村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两大历史过程相互叠加,从而使得农村社会管理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一方面,农村生产力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税费改革以来得到极大解放,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极大提高;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区位等条件不同,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因素依然广泛存在,在剧烈的经济变革和社会发展中产生的弱势群体和贫困人口给我们的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面对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需要通过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来提高这部分群众的发展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讲话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时做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讲话紧密联系社会管理实际,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高度,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
1、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实践载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做出的一项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就要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纵深发展,努力把握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基本着力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不断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方式,鼓励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等经济组织发展社会管理功能,在开展经济活动的同时团结群众,凝聚人心;鼓励文化公益组织和社会慈善组织向农村扩大覆盖面,让广大农村群众共享文明祥和、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变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2、坚持把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大制度安排。我们要立足新阶段农村群众组成多元、利益多样和思想多变的实际,顺应农民群众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需求日益提高的期待,在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要以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为重点,完善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体的群众自治组织,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要以维护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完善议事协商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公开制度,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焕发亿万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坚持把构建以大调解为主体框架的农村基层综治维稳体系作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注重从源头和根本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构建以大调解为主体框架的农村基层综治维稳体系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社会调解有机结合,积极构建覆盖广泛、协同有力的调解体系;要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大对民情舆情的搜集研判工作力度,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农民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用信访工作统揽群众工作,引导农民群众通过合法方式和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着手,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健全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强化党和政府在维护群众权益中的主导作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实现群众维权诉求与党和政府维权实绩相统一。
4、坚持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我们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领导力量。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当在农村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坚持在全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要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正确处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正确处理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把农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要加强党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建设熟悉情况、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政治本色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
四、农业是第一产业,农民是最大群体,农村是最基层社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提高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农村维稳难这个关键问题,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1、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将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作为全省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与加强农村党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作为基本思路。为此,建议组织全省的市、县(区)、乡镇三级的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开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培训和研讨,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加以肯定和推广。建议对全省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的薄弱处进行梳理排序,以统一认识,凝聚力量,明确目标
2、建议将进一步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1)保证必要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居委会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的能力,发挥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功能和组织功能。(2)将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和农村居民对民生改善的满意度,与城区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分开考核评价,并赋予较高的权重。(3)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财力保障机制,建议调整现行的财政体制,进一步统筹省、市、县三级财力,协调好大中城市和农村乡镇之间的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把乡村基础设施、医疗、教育、养老、住房、文体场馆等我省农村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和投入重点(4)对农村“纯公共产品”和“软产品”的供给,设立一定的达标“门槛”,以克服农村公共服务“半商品化”、“硬件化”、“城区化”的倾向。(5)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服务的政策,培育多元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工作。
3、加快创新乡镇社会管理体制的步伐,建设服务型的乡镇政府。首先必须明确乡镇政府转型的基本目标,如果能实现以县(区)为基本单元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其补偿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就不再是GDP总量增长,而是努力促进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的增加,努力保持乡镇和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努力保护农村地带的生态、资源环境。这就是要求通过整合乡镇的执政资源和管理资源,按照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变革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一级可以通过设立“两办两中心”来转变政府职能,统筹社会管理和统揽社会服务。一是设立党政办公室解决协调全镇社会管理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组织建设、党的建设、组织协调、中心工作等职责,由镇委书记主管。二是设立“宜居城乡服务办公室”,整合镇司法所、信访、派出所、规划、环保等部门,主要解决农村社区的综治稳定和居住环境等社会建设问题,由镇委副书记主管。三是设立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行政服务、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联系和整合本乡镇各类民间社团组织。四是设立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整合乡镇各涉农站、所,建立农情研判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和农村劳动力服务三个分中心,重点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劳动力转移问题,由镇长牵头统筹。与“两办两中心”相适应,同步创新乡镇财力保障机制,乡镇一级的公共服务支出和办公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承担,乡镇不再直接从事招商引资活动,也不再考核GDP总量的增长速度。
4、努力整合农村的社会管理资源,构建新型的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网络。一方面,要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农村基层社区,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居委会的中心工作,切实转到为农村居民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贴身服务”上来,使之真正成为连接乡镇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与农村居民自治职能的平台,以改变原有的被“虚化”、被“弱化”的形象。另一方面,近年来省内外许多地方已经创造了不少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的好经验。如通过基层党员的带头作用,并借助农村各类社团,大力发展维稳、治安防范、农业培训、产业化服务、文化、慈善等群众的“自组织”,把党建工作渗透基本,形成一张覆盖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大网”,以便更加广泛地联系广大农村居民,使处于“分散”状态下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目标。
上一篇:导墅镇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管理工作计划
下一篇: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