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塘镇考勤考核制度
1、 凡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应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3、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党校说明,经党校批准方可准假。未准假擅自缺课者按旷课处理。
4、 学员在学习期间旷课一次,请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取消本班次学员资格,不予结业。
5、 学员要严肃对待党校的考试、考核。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撰写学习总结,按时上交。
6、党校在每期培训结束后,都需组织相应考试。
7、经党校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根据学员的考试、考核成绩及日常表现,评出本期业余党校"优秀学员"。凡结业考试及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不能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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