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塘镇教育总结制度
1、党校在年末需根据当年度办学情况,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向镇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2、遇有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特殊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3、党校组织大型的活动,事后应及时向镇党委汇报活动情况,并做好总结,以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
4、有关党员中或教职工中具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以及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需向镇党委请示或报告的其他问题,也应及时上报给镇党委或有关部门。
上一篇:皇塘镇党校考勤考核制度
下一篇:皇塘镇党校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