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吕城镇“平安家庭”示范户的通知
各行政村(居委会):
我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得到各村(居委会)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着成效。广大家庭积极踊跃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夯实吕城平安建设的基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吕城镇 “平安家庭”示范户。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吕城镇“平安家庭”示范户
参评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学法守法、安全防范、健康文明、和睦相处、男女平等意识。家庭成员能够做到:无毒、无赌、无黄、无邪教、无传销、无暴力、无酗酒、无违法犯罪行为。
(2)家庭成员之间尊老爱幼、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友爱相处。
(3)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本村(居委会)开展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主动参与村(居委会)治安防范、人民调解等志愿服务,自觉为村建设和乡村文明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评选数量及名额
2013年吕城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共评选示范户30户。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行政村(居委会)要严格把关、择优评选,推荐富有特色、示范带动效应显着的先进典型。
2、各行政村(居委会)要按照分配名额,做好“平安家庭”示范户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3、各行政村(居委会)要于2014年2月27日之前将申报表上报镇妇联。
附件:1、吕城镇“平安家庭”示范户名额分配表
2、吕城镇“平安家庭”示范户申报表
吕城镇妇女联合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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