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开展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村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吕城镇党委在村党建组织员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向各村党总支下派党建组织员。
我镇11名党建组织员均为兼职,由镇党委在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任期为三年。在开展工作前,均要进行党建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建业务、领导科学等知识的集中培训。
党建组织员的工作职责为:指导下派村抓好党建工作;列席村两委会议、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其它专题会议;帮助村党组织和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帮助村两委制定任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举措;抓好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尤其是事关村委会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帮助协调村内外各方关系,对村两委班子建设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协助下派村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村组财务管理工作,单张票据额度3000元以上的以及涉及工程项目类的票据财务报销除正常村财务报销签字制度之外,要通过党建组织员的监督签字才能进账报销;每月汇报下派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情况。镇党委将采取所在村工作考核和党员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上一篇:实施“1235”工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下一篇:新常态下如何发挥远教平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