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和激励全镇人民积极投身吕城基本现代化建设,激发展之志,扬社会正气,着力营造思发展、谋发展、加速转型升级促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讲团结、促和谐、铸诚信、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镇开展评选“创业先锋” 、“道德模范”、“爱岗敬业标兵”、“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要求
1、本镇各村(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社会组织成员;
2、重点突出2014年以来新涌现出的优秀先进代表,2014年之前未被表彰过的先进代表人物,事迹突出的,仍可参与评选;
3、2014年在四个文明大会上表彰过的优秀先进代表,在过去的一年中又有新典型事迹的可继续推荐评选,原则上不超过30%。
二、评选项目和标准
(一)“创业先锋”的评选标准
1.评选对象必须是近年来主导创办或领办至少一家经济实体,且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所创办实体在本镇范围内,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
2.拥护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3.具有强烈的现代市场经济意识,思想解放,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取得显着成效。
4.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引领创业。
5.能够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自主创业,影响并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先进事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和积极带动作用。
(二)“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
1、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年龄不限,青少年也可推荐参评。
2、道德模范的奖项标准:
(1)孝老爱亲:
应是在对待具有血缘、亲缘以及法律认定的有亲属义务关系的人员时,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①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
②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对待每一位亲人,抚育子女,培养后代,夫妻和睦、互相信任,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
③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2)诚实守信
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①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
②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以信用取信于人,也对他人给予信任,即使遇到困难,仍能踏实履行诺言。
③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3)助人为乐
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①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长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
②发扬互助精神,对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
③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4)团结友爱
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①长期参与、协助或从事基层调解工作,帮助解决邻里矛盾纠纷为群众服务,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②在双拥共建、兵地融合发展、关心群众生活方面有突出表现,得到社会公认。
③在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同学同事团结互助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广泛赞誉。
(5)见义勇为
除职业、职务应有行为之外,至少在下列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①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的。
②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的。
③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爱岗敬业标兵”的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开拓创新、勇于实践。
2、在所从事的职业岗位上,刻苦钻研业务,拥有较高的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成绩显着。
3、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公德意识和个人道德修养,关注社会民生,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者公益活动,为建设和谐吕城做出积极贡献。
(四)“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评选标准
1、必要条件:
(1)年满18周岁,户籍不在吕城行政区域并在吕城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劳动者;
(2)遵纪守法,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无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标准
(1)敢于创新,勇于开拓,注重技能提升,实施技术创新,对所在企业带来明显效益,且在外来务工人员中有带动作用。
(2)勤奋工作,职业道德良好,取得一定创新成果,富有管理经验,与企业共命运、心连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热心公益事业,文明素养较高,积极参与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公共组织,积极融入当地生活,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为平安吕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在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技术引进、设备维护使用和运行保障等方面,掌握关键技能,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排除技术障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5)在编制技术标准、开发产品工艺、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作用突出,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在专项技能和传统行业领域,为传承或创新传统工艺做出突出贡献,掌握绝技绝活。
三、推荐方式及要求
可采取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的方式推荐申报,推荐表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5日下午5点前。
1、“创业先锋”“爱岗敬业标兵”推荐材料,请报至镇经服中心。联系人:吴路平,电话:13775508257,电子邮箱:13775508257@163.com
2、“道德模范”推荐材料,请报至镇宣传科。联系人:张丹萍,电话:18021221219,电子邮箱:ANGEL7116@163.com。
3、“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推荐材料,请报至镇劳动所。联系人:殷丽萍,电话:15952918588,电子邮箱:96YLP123@163.com。
四、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合作。各村、各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开阔视野,扩大推选范围,做好侯选人的推荐上报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2、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推荐评选过程的始终,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把握推荐条件,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主创业,道德品质好、社会贡献大、对爱岗敬业人士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候选人,要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质量。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事迹,形象生动地展示先进人物的事迹和风采,深入持久地运用榜样的力量,普及道德规范,引领社会风尚,用高尚的道德感染和教育群众,激励人们尊荣弃耻、见贤思齐,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一个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附:吕城镇“创业先锋”申报表
吕城镇“道德模范”推荐表
吕城镇“爱岗敬业标兵”申报表
吕城镇“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申报表
中共吕城镇委员会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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