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博开通宗旨
1.以实名制开通的公司官方微博必须及时发布公司最新动态,展示公司发展成就,彰显公司发展特色,凝聚微博粉丝力量,努力让各大媒体网站和社会各界了解公司。
2.管理员微博发布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避免因触犯法律法规出现被关闭微博的现象。
3.公司各人员的微博用户(粉丝)应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在微博上发布、传播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信息。
二、微博发布的相关规定
1.以实名制开通的公司官方微博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各活动与重大新闻信息、照片及视频。
2.关注时事,发表微博粉丝感兴趣的博文,对粉丝的提问与评论、转发予以重视并进行相关解说。
3.发表的博文需健康积极,不含污言秽语;不得随便转发不良信息的博文。
4.以实名制开通的公司官方微博管理员不可以用个人名义发表相关本文及评论,不可以发布赤裸裸的促销信息。
5.以个人名义开通的私人微博也需遵守此条例规定,在此基础上发表各自博文、互相支持,充分发挥微博集体力量。
6.以实名制开通的公司官方微博内容:必须保持原创,可以与公司活动等动态信息有关。转发时应转发有益的博文;也可以是其它网站或者合作单位的活动宣传;或是其他网站的官方微博、乃至网络社会上的宣传性、公益性或者励志性微博。
三、微博运营时间、频率及人员激励机制:
1.(更新最优)有规律地进行更新,尽量能一天更新两条(原创),转发三条,一小时内不要连发两条。(效果最佳)尽量选择在上午10—12点,下午3点—6点,这些高峰时间发微博。对于连续一个月能坚持其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发布微博的人员,予以奖励。
2.公司微博粉丝不得在微博上散布有害于公司、的谣言,若经发现,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其相应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此文件条例规定也将适时予以一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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