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管理工作,促进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更好开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第三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具备较好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服从组织分配,志愿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掌握网络技术和网络传播方法。
第四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主要工作:
(1)提供内容稿件。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提供给镇宣传科。
(2)组织撰写原创评论文章。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撰写评论文章。
(3)传播重要内容。通过微博、博客、电子信箱、QQ等方式向广大网民传递文明传播的重要内容。
(4)参与网上活动。通过撰写微博、博文、原创评论、发帖等方式参与我镇文明乡镇的创建活动。通过网上访谈、微访谈、网上投票、网上留言等方式参与网上宣传活动,共同倡导文明风尚。
第二章 管 理
第五条 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管理机制。以QQ群为载体,成立由镇宣传科牵头,各文明单位组成的珥陵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由镇宣传科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交流QQ群,负责全镇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活动开展,指导协调各单位部门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各文明单位设立QQ分群,具体负责各单位、部门网络志愿者组织发动、协调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三章 保 障
第六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采用分级管理方式。镇宣传科负责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组建、日常管理、考评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和活动开展工作。
第七条 保证志愿者开展网络传播活动的必要活动时间、上网设备等条件。
第四章 考 核
第八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稿件情况:包括图文、音视频等稿件的数量和质量。
(2)提供评论情况:按照市文明办定期公布的工作提示要求撰写的原创评论的数量和质量。
(3)个人微博、博客更新情况:个人微博、博客维护更新、转载其它网站微博、博客信息情况。
(4)宣传推广情况:传播重要内容,推广重要活动情况。
(5)参与网上活动情况:参与微访谈,网上讨论,网上投票,专题活动参与、论坛留言等网上活动及其他工作情况。
第九条 考核采取每季度排名通报与年终表彰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是对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指标。
第十条 考核任务标准:
(1)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开通博客、微博,注册有影响力的论坛帐号,关注传播活动官方微博。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围绕传播主题,经常撰写博文、评论,传递正面声音。每人每月撰写博文或评论不少于1篇。
(3)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在微博、重要网站论坛、社区、QQ群等互动空间,针对文明话题进行跟贴、留言、转播。每人每月不少于10条。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一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进行量化考核,镇宣传科每月统计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 根据网络志愿者工作量和完成质量情况,评选年度优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对不执行相关规定、长时间不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或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志愿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志愿服务精神的,实行退出机制,取消其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资格,并在文明单位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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