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北镇网络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改进和规范我镇重大网络的发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镇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镇工作的监督,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丹北镇网络发言人组织机构由网络发言人、网络办公室组成。网络发言人由镇党委副书记朱国祥同志担任,网络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二、工作职责
1、镇网络发言人负责审查网络发言的主题,确定网络发言口径。
2、负责向网络媒体及公众发布政务信息、讲解政策、通报情况、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说明立场。
3、负责召集镇有关部门和社区、村两委会负责人商讨网络发布工作。
三、网络发布内容
1、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2、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4、对网络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5、其它应予网络发布的事项。
四、网络发布形式
1、举办网络发布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网络信息。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采取多种形式发布网络信息。
2、通过书面形式发送网络通稿。
3、通过镇政务网站及时发布网络信息。
4、邀请网络媒体参加镇有关工作会议、重大活动等。
5、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布网络信息。
五、网络发布的审批管理
1、网络发言稿的制审:网络发言初稿由镇网络办公室起草,业务性较强的由相关科室起草,科室起草的网络发言稿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镇网络办公室审定。网络发言初稿完成后,报网络发言人审定。镇网络发言稿一律报市委宣传部备案。
2、网络发布活动申请和审批程序:
(1)网络发布活动,由网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网络发言活动计划及书面申请(包括网络发言活动的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网络稿和有关材料以及拟邀请网络媒体名单),报请市委宣传部批准后进行发布。网络发布前,由网络发言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2)涉及镇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等关系全镇性、全局性工作及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措施,根据党政会议决议进行。
(3)涉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网络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由镇网络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经镇党委、政府批准进行发布。
(4)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灾害的网络发布,按照镇主要负责人的指示进行。
六、工作要求及纪律
1、网络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发布网络;要敢于直面热点、难点问题,对媒体和公众坦诚相待;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网络事实。
2、重视网络发布活动有关信息的收集与整合。建立和完善舆情研究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变化。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当镇范围内发生重大的、可能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性事件或公共事件时,相关科办和社区、村同时向相关领导和网络办公室报送信息。
3、做好网络发布的评估与反馈工作。网络发布后,镇网络办公室要追踪网络媒体的报道情况和社会舆情的动向,检验发布效果,并针对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反映,研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若发现媒体有不符合事实的、有失偏颇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报道,以及社会公众有突出的误解等状况,由网络发言人及时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增进共识。
4、网络发言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政务信息。对违规发布网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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