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党员个人自学制度
为使住建局全休党员干部在完成统一组织的集中学习外,能够坚持经常性自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住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党员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通过学习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增强履行质检职责的本领,自觉实践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自学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的各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形势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
四、自学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自学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学习要与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时代发展的特点,提升文化品位,内育团队精神,外树住建形象。
六、 学习要从住建工作的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学习形式和方法,务求取得实效。
七、 每周自学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
八、 党员自学应做到:
(一)学习有计划。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二)学习有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支部审阅。
(三)学习有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九、住建局在促进党员开展自学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指导计划。加强对党员自学活动的指导,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阶段性向党员推荐重点学习材料、书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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